背景
一对夫妇已经结婚六年,他们有一个孩子。
在他们结婚时,两个人在中国拥有大量资产,包括房产、企业和股票。移居澳大利亚后,丈夫继续从事商业事业,而妻子则扮演了家庭主妇的角色。
争议和结果
双方都希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和大部分财产份额。
在诉讼前不久,丈夫将孩子送回中国。他提起诉讼,要求获得财产的70%。
妻子也希望获得财产的70%,并试图向法院申请从中国将孩子接回,但未成功。
最终,双方达成了一项协议,丈夫成为唯一的抚养父亲,并获得了大部分财产份额。
本案例不应被盲目使用,法院在相似的另一案例中给出了相反的判决。
听起来与你情况相似?联系我们,我们将给您详细的建议。